3月10日,早报《新政出台半年 车险高投低赔依然横行》一文,对保险公司要求旧车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理赔时却折价赔偿的做法进行了披露。连日来,这一报道引起广大车主的共鸣,大家纷纷致电早报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表达他们的不满。
执行新规存在技术难题
“去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出台时,各家车险公司是准备按照新规定执行的。不过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执行。”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负责人朱潇磊向记者表示,目前来看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对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他认为,由于各车型保值率不一,车况也不尽相同,投保时如何确定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实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即便是同样一款车,车况参差不齐,很难用统一的估价公式去计算。”朱潇磊坦言,鉴于此,车险公司大多沿用之前的新车购置价进行计算,以确定投保金额。如果是使用了多年的旧车,新车购置价就会普遍高于其实际价值,这就造成了“投保金额高于标的物实际价值”的现象,而这是新《保险法》不允许的。
行业痼疾亟待寻求良方
记者了解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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