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车险理赔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为报复,三人纠集数人以威胁、殴打等形式胁迫对方在4万元欠条上签字。继三男子被处刑罚后,日前,又有一名参与者被南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沈某是本市无业男青年。案犯齐某、蒋某、范某(均已另案判处刑罚)因车险理赔问题与钱某发生矛盾。2009年12月1日17时许,齐某将钱某约至南开区一汽车租赁公司内,被纠集的沈某及另两名男子伙同齐某等三人对钱某实施威胁,要求钱某在4万元的欠条上签字,钱某不允,沈某及另两名男子即对钱某进行殴打,强迫钱某在欠条上签字,并迫使钱某将携带的6500元当场交给齐某,后沈某伙同齐某等人又将钱某驾驶的夏利牌汽车及相关证件扣押,威逼钱某继续还钱,后沈某等人离去。当日21时许,齐某、范某又挟持钱某到本市西青区、河北区等地筹款共计8000余元。次日,齐某给沈某2000元作为酬劳。同年12月6日,齐某、蒋某、范某在该汽车租赁公司内再次对钱某实施敲诈,并取得钱款共计5500元。后齐某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沈某等人逃逸。今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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