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刊登了解读车损险涨价的报道《多收了三五百》之后,陆续收到了很多读者的反馈。虽然保险协会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解释,但很多车主还是强烈质疑对于保险公司新规的程序与动机。
有网友发帖问:“保费价格统一上涨至少要开个听证会吧!市场经济难道不能自由竞争吗?”一位京报网民质疑说,保险公司可自行、任意修改、解释保险条款?这是不是变相涨价?难道按照原来的办法,保险公司会赔本?还有读者用自己的案例提出质疑:一部开了8年的桑塔纳2000,现在要按8年前可能16万的价格来计算车险,去年同样一部车可能只按五六万来计算,如此车损险价格今年要比去年翻一个跟头!理由是修车用的都是新件。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假如一部即将报废的破车出险撞报废了,保险公司会用新件给客户组装出一部新车不成?
对此,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表示,这次的新规其实能让那些出险少的车主得到实惠,比如浮动费率的实行使得车主如5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而之所以该协会的29家经营商业车险会员单位都自愿选择使用同样的数据,主要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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