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2003年12月14日,驾驶员李涛驾驶出租车运营过程中,遇到车上4名乘客的打劫并在车上遇害,出租车被弃留在事发现场。该车于出事前已经投保了传统险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保5个座位,每位2万元)。
二、案例分析
(一)保险公司在该不该对遇害司机进行理赔的问题上与遇害者家属发生争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此案是否属于车上责任险范围?
(1)保险公司一方认为,此案不属于车上责任险范围,理由有三: ①保险车辆没有发生意外,保险车辆完好元损地遗弃在事发现场,车上人员(驾驶员)是因为歹徒抢劫造成的死亡,属于其他原因死亡,不属于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应当根据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一条拒赔。 ②驾驶员伤亡为歹徒所杀害,事故系犯罪行为所致,属于《车上责任险条款》第二条第四款除外责任。 ③若该案构成保险责任,将对车上责任险条款构成冲突。车上责任险包括车上货物责任险,若车上的人员遭到抢劫、杀害构成的责任,车上货物遭抢夺、抢劫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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