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由于车辆与船舶的行使情况不同,车船税的税额也有所不同(如下表) 载客汽车 每辆 60~660 包括电车载货汽车 专项作业车 按自重每吨 16~120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24~120摩托车 每辆 36~180船舶 按净吨位每吨 3~6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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