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人关宇在购车后迟迟不上牌,一直使用汽车营销公司开具的临牌,结果车辆出了车祸,到保险公司索赔时被拒。怒告汽车公司开具假临牌,还是败诉。3月9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向上诉人关宇送达徐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自掏腰包去修车。
2011年6月13日,关宇从一家汽车营销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7.3万元的铃木轿车,汽车公司为其开具了牌号为苏C8XXX8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为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9日。同时,关宇在徐州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2011年7月8日凌晨2时,关宇的朋友驾驶该车在徐州大庙镇李井村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单方面撞树。经交警部门认定,车辆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于到2011年7月8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到现场进行勘验。保险公司在办理赔付过程中,发现关宇的该临牌已过期,便表示不能理赔。
7月8日上午关宇找到汽车公司业务人员,请汽车公司提供便利条件。经不住关宇的软磨硬缠,汽车公司给其出具了第二张仍为苏C8XXX8的临时牌照,该临牌记载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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