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则“车险不予理赔11种情况”的帖子在微博上疯传,连不少交警用户也在转发。 帖子列出的11种情况为: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2.车灯单独破损的不赔;3.车轮单独爆胎的不赔;4.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5.涉水熄火二次打火发动机受损不赔;6.在停车场丢车的不赔;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8.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9.未及时报案的不赔;10.没有及时缴费的不赔;11.车辆未年检的不赔。 2日,有粉丝直接@本报记者,这些情况果真不赔吗? 传言多数属实 停车场丢车保险照赔 2日,记者就网传的这11条机动车常会遇到的理赔情况,专门采访了太平洋产险湖北分公司的理赔专家李经理,他认真看了这条微博内容,答复说多数情况属实,不过也有几条存在错误理解,他给予了更正。 误读:第2条 车灯单独破碎不赔 正确解释:李经理说,因碰撞仅造成保险车辆车灯单独破碎,有事故现场且碰撞痕迹吻合,灯具是可以进行赔付的。如果是不明原因造成车灯单独破碎的,可以据保险条款“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