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让人搭顺风车,没想到出了车祸,搭车人不幸身亡,保险公司以“车上人员不在保险范围内为”由拒赔。 昨天,由现代快报、南京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快报法律大讲堂”第四场在鼓楼区丁山社区开讲,来自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黄双强和魏文律师,为读者讲解了涉及交通事故、房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律师表示,作为车上的乘客同样在商业保险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拒赔没有法律依据。 案例1 搭车殒命,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前不久,在南京上班的陈娟(化名)开车回常州,同事王芳(化名)搭她的顺风车。车子上了宁杭高速后,有辆大货车突然刹车,陈娟避让不及追了尾。王芳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陈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她不仅自己要治伤,还要赔偿王芳的死亡损失60多万元。事后,陈娟想让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却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王芳属于车内乘坐人,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黄双强律师点评: 陈娟分别投保了12万元的交强险和20万元的商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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