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一辆丰田牌小轿车将行人李某撞倒致伤,该车驾驶人员开车逃逸,李某被送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李某根据车牌号找到车主徐某索赔,车主徐某称自己将丰田车借给了朋友向某,李某又找到向某索赔,向某称将车辆借给了高某,并有《借车合同》为证。李某多方寻找高某未果,发现高某已失踪。 2011年4月11日,交警队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证明书,证明该丰田车肇事后逃逸,事故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2011年5月4日,李某将徐某、向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某分公司起诉到法院。 【分歧】 在肇事车辆逃逸,无法查明肇事司机,事故责任难以划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肇事司机尚未查明,在事故责任还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中,肇事车辆逃逸,无论肇事司机是谁,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或者部分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首先,《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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