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发票;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 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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