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不到一年,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等投资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门槛悄然降低。 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而此前的规定是,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专业代理公司门槛降低,或是由于目前大部分小型4S店面临兼业代理资质到期而无法继续销售车险的风险,这将对保险公司业务形成了冲击,因此监管层放低了门槛要求。 “原有政策落后于市场” 根据保监会昨日下发的《通知》,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转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但经营区域仅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公司名称应当包含“汽车保险销售”或“汽车保险代理”字样。 此外,《通知》规定,铁路、旅游、交通运输、银行、邮政等企业为实行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上述新规,保监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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