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起两人受伤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引发关注,因其中一位伤者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1.2万元,超过了“规定”的1万元限额,将交强险分项限赔现象推向了风口浪尖。律师表示,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于多数交通事故根本不够,这或将让机动车一方可能做出“撞伤不如撞死”的逆向选择。 根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民吴女士乘坐公交车时,一辆轿车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吴女士摔倒受伤,并在治疗期间花费4.4万余元。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轿车车主徐某应付事故全部责任。出院后,吴女士要求徐某赔偿,但徐某只愿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根据交强险条款,医疗费限额只在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对交强险分项限赔的质疑。据了解,现在交强险规定赔偿总额是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仅为l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像吴女士这样的遭遇并非个例,如今因交通事故引发纷争都可能面临此问题。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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