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2月份启动的“互碰自赔”快速理赔新方式后并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同,广东省通过此类方式解决理赔的案件非常少。对于其中原由,广东保监局财险处处长黄海晖透露,主要是由于事故双方对“损失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硬性条件无法认定,因此往往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理赔。近三月统计数据显示,按“互碰自赔”报案理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有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造成“互碰自赔”难以实施或遇冷的原因在于,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发生后,交警的判罚过于简单,基本采取“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尺度,这样就让车主不能满足“互碰自赔”的硬性条件。同时,车主采取自行协商也有“猫腻”。不少车主怕麻烦或担心影响来年的商业保险费率上升,因此往往采取其他方式理赔。
“互碰自赔”遇冷有客观原因
安邦车险负责人陈景告诉记者,“互碰自赔”遇冷有几个方面的客观原因:一是由于刚开始实施,不少车主并不知道有这样的理赔方式;二是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于2000元以下的判罚上基本采用“一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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