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撞人负全责的规定或许将成为历史。今后,机动车和行人也许将会按照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10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始审议由国务院提交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据悉,草案对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进行了修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最高赔偿10%。
车撞人拟按比例赔偿
本次草案中指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针对此次修改现行法律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在双方都有过错或者受害人一方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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