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文登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宋村镇,对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事故赔偿款,而且拒收法院传票的“老赖”曹某进行了拘留。 据了解,2008年11月2日,曹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区与于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于某受伤。之后,于某两次住院,花费医疗费10万多元。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现场调查时,因于某和曹某对事故的陈述不一致,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于某将曹某和曹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文登市人民法院。法院对三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书中,三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去年12月29日前,保险公司赔偿于某4万多元,曹某赔偿于某1万多元。该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于去年4月将赔偿款支付给曹某,但曹某没有将赔偿款交给于某。今年4月11日,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法官查明,曹某将事故理赔款从保险公司领走,没有支付给于某。为此,法院向曹某送达传票,曹某却拒签。6月14日晚,执行法官来到宋村镇,对曹某进行了拘留。在证据面前,曹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未支付保险金给于某以及拒签法院传票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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