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下发,名为《“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情报交流会商机制”2010年第三季度例会纪要》的通知于日前到达上海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手中”。《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在这份通知中,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列举了近期出现的车险骗保骗赔七大翻新手法,其过程中,不法保险中介、修理厂继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 据了解,在该通知中所列举的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出现的新动向包括:造假人员由以往的修理厂人员转变为修理厂人员与被保险人联合造假;假赔案的金额由大金额转向小金额,一方面降低造假难度,另一方面利用了对小金额案件审核力度不强,即使查获,法律责任也不严重的特点;假赔案的造假事故区域由市区向郊区转移,规避目前上海各主要道路摄像头的实时监控;出现假赔案发生地点由修理厂向理赔中心转移的倾向;利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关办法中两车物损事故可不报警的便利,伪造“协议书”的内容,编造两车事故进行登记,或责任互换造假;利用小型客车造假转向利用大型货车造假;造假由以往的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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