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浮动在上海实行的“双挂钩”制度,是否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的答案是否定。
上海保监局称,上海新办法整体浮动幅度大于全国办法,但并不会给广大投保人带来更大负担。全国办法最大上浮幅度30%,最大下浮幅度30%。上海新办法最大上浮幅度100%,最大下浮幅度40%,但上海真正大幅度上浮的是极少数,而下浮数量要远远大于上浮的数量。从历史数据来看,费率上浮达到100%的只占全部保单的十万分之一点七。
上海保监局提供的数据称,从上海推行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的三年实践看,约有44%的投保人两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有40%的投保人三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假如在执行国家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时,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挂钩,就会有相当多的投保人不能继续享受费率下浮带来的实惠。
根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初步测算,新办法实行后,保险公司比现行办法情况下每年还要少收保费约5000万元。
上海保监局同时公布的数据称,据上海机动车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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