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从2004年第一版“汽车三包”草案出台到这次正式颁布,9年的期盼终于落地,而这9年中,围绕“汽车三包”的相关草案曾4次征求意见。缓慢推动的背后其实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业界普遍认为,尽管有所延后,但目前出台的“汽车三包”政策仍很及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中国汽车产业长远发展。不过业界也认为,“汽车三包”政策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界定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地方,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好,“汽车三包”的执行效果恐怕要大打折扣。
“三包”出炉
据了解,此次“汽车三包”政策主要是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并没有纳入“汽车三包”的范围。而此次“汽车三包”规定首次对生产、销售和维修三方的权责都进行了细分,体现了法规的现实需要。
根据规定,“汽车三包”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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