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和在城区飙车、恶意讨薪等社会热点问题在昨天(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得到体现,醉驾和飙车等行为拟入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刑法拟将其规定为犯罪,适当调整现行刑法中一些犯罪的规定,有利于对这些犯罪的打击。 -焦点: 醉驾和飙车被“入刑”
草案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解读】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将醉驾、飙车等行为入刑定罪,是立法保护民生的体现。2009年全国查处酒驾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驾4.2万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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