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实行的机动车辆保险制度是在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后制定的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的保险制度。当时是为了打击保险公司在价格上的违规行为和公开处理违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保险市场高回扣、高返还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如今,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新变化,为适应WTO新规则,中国保监会日前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行机动车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车险改革的重点是车险的产品和费率将实行市场化,改变过去由监管部门统一包办,真正还市场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车险条款和费率标准,细化风险,灵活定价;投保人也将会有更多的余地来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优质服务。 目前,国内各家保险公司正在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发车险产品和制定车险费率。据悉,新的车险费率的厘定将考虑诸多因素,一改过去机动车保险只根据车辆情况制定费率的标准,与车辆有关的具体情况都将成为改革车险费率的依据。比如车辆的颜色、驾驶员情况、路况信息等等,将风险进行细化,使保险制度趋向合理化。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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