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自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贯彻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交强险“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要求,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暂行办法》是交强险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单独核算、准确反映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果的制度保证,是监管部门按照“不盈不亏”原则审批
交强险费率的决策依据,是公平对待、切实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的关键环节。
该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重在规范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为准确地单独核算交强险损益提供基础性保障。为了实现交强险业务的单独核算,《暂行办法》首先确立了“准确、公平、透明”的核算原则,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循以上原则单独核算、单独报告交强险的经营状况。其次,《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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