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连市地税局对2007年7月12日至2008年6月15日之间车船税入库明细信息进行了整理。从9月16日起,如果纳税人保单丢失,大连代收代缴车船税的13家保险公司和纳税人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纳税人车船税入库信息。
记者了解到,大连自2007年7月12日开始由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按规定,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纳税人在第二年购买交强险时,保险机构应查验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以确定纳税人以前年度的车船税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为了避免纳税人因交强险保单丢失而无法证明车船税是否完税,方便保险公司及时查验纳税人上年度完税情况,市地税局特地建立了车船税入库信息查询库,该查询库将定期更新,更方便保险公司及纳税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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