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通知》表示,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期限定为4年。对于公交企业2012年1月1日后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明确表示,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
据了解,根据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包括公共客运汽车在内的各类汽车和无轨电车,此前都属于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需在购买时按照计税价格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对于购置税的减免,几乎可降低10%的采购成本。
特别对于价格高昂的新能源客车,优惠的力度更显得极其重要。虽在今年已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但减免的客车车船税不过700元而已,对于价格动辄达百万元的电动客车实在不值一提。而此次出台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后,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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