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概述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依法不予赔偿。
驾驶人醉酒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就开车上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几种情况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如果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