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特大自然灾害中,百余辆途经京港澳高速南岗洼路段的车辆被淹。事发已过二十多天,受损车辆如何赔付?昨天,首发集团给出具体赔偿方案,部分车主已经签署协议并拿到赔偿金,但高档新车车主因对赔付金额不满意,未能签署。 □赔偿方案 每位车主获2000元出行补偿 据了解,经首发集团、北京保监局以及交通部门等多方共同协商,最终制订出一份首发集团和受损车主签署的协议。 协议中提到,在“7·21”特大自然灾害中,暴雨引发的洪水导致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岗洼路段两侧护堤决口,洪水在短时间内涌入高速公路造成乙方车辆被淹受损。鉴于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双方形成通行服务合同关系,甲方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则,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 赔偿方案对“有商业车险”与“无商业车险”的车辆采取不同的赔付方式。对于投保商业车险的车主,由保险公司在车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在此基础上,首发集团支付给车主全年的商业车险保费,以及2000元的出行补偿。对于未给车辆投商业车险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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