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驾驶员没有有效的驾驶资格为由拒绝理赔,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有依据?2月20日,海门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
经核实,2011年6月,陈某驾驶摩托车与樊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事发时,施某正坐在樊某的电动车上,事故造成樊某、施某受伤,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曾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事故发生时超过有效期未办理换证,事后他向公安部门换领了驾驶证,有效期为2011年4月至2021年4月。保险公司以陈某在事故发生时未取得驾驶资格为由拒绝理赔。陈某因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海门法院审理认为,驾驶员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驾驶资格考试,即取得驾驶资格,只要未被吊销,均具有合法驾驶资格。换证属行政管理范畴,过期未换由交管部门依法处理,未被吊销驾照则具有驾驶资格。故被告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无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7000余元。
那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呢?交警说有三种情形:
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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