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附加险仅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企业非营业用车。 第二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附加险的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保险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 (二)保险机动车坠入江、湖、河、海、沟、渠、池塘; (三)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
(四)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赔偿处理 (一)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计算赔偿,但不超过保险机动车的保险金额; (二) 本附加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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