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险责任 免税车辆在海关监管期内投保了本保险的,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被盗窃或被抢劫、被抢夺而引起在法律上应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的经济责任,保险人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本公司将不负责赔付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一)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出售保险车辆,不论合法与否;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使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 (三)因违反中国法律而致保险车辆被中国政府罚没和扣押; (四)被保险人逾期不按约定交付应付的保险费; 第三条 赔偿处理 (一)当保险车辆发生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时,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需协助保险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提供一切情况。 (二)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参与海关对保险车辆的估值程序。 (三)被保险人应同时向保险人提交下列文件: 1、保险单正本; 2、车辆的国内行车证副本; 3、公安机关立案证明及其他有关必要证明; 4、海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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