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天,余女士仍未收到她去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笔793元的赔款。由于她无法出具申请办理赔偿时的领款凭证,再加上当时的经办人已经离职,无法证实她已经办理索赔事宜,这笔钱很可能“打水漂”。负责这一事件的华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冯先生表示,已向公司高层反映,目前只有先联系到当时的业务员,再想办法解决。 去年11月2日,余女士开车行至南四环撞上了护栏,车险指定修理点华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车拖回修理厂。余女士次日到城市规划处交纳了793元的撞坏护栏罚款,并到“华鹏”办理修车索赔事宜。 余女士回忆,华鹏工作人员宋先生收到罚款收据后表示,理赔需要一定时间,只要他们从保险公司收到赔偿款,会马上与余女士联系。余女士离开时,宋先生未开任何凭证,因第一次处理这种事,余女士也没觉得“手中无凭证”有何不妥。此后,余女士多次与宋先生联系取款时间,对方总说“钱还没到账”。 今年10月10日,余女士的车再次发生剐蹭事故来到“华鹏”修车,才知道宋先生早已离职。“我马上与保险公司联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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