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新车保险份额,大小公司各分“一杯羹”——“新车共保体”模式中人为分割市场份额的行为已触犯监管红线。 所谓新车共保,就是由各财险公司承保新车保险时,统一销售管理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并按照统一的费率出售新车保险。 1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称,近期,个别地区出现了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以组建新车共保体等形式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行分割或分配,对个别公司的交强险或商业车险业务进行限制的情况。保监会要求,不得通过市场份额分割或分配的方式承保机动车辆保险。 份额“包办” 2008年11月4日,山东省日照市车管所院内,当地新车保险服务大厅正式启动。当地12家财产保险公司全数入驻,各自在大厅内设立出单窗口,按照“共同参与、公平竞争、客户选择、分别签单、各自理赔”的运作方式开展业务。 “山东省共有济南、济宁、滨州、菏泽、聊城、东营、日照共7个城市实行了新车共保。”1月7日,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业务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表示,成立新车共保的目的在于“方便客户、为客户服务”:所有保险公司在同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