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5日电(欧阳四平)麦某是深圳宝安区公明镇田寮新村42号的居民,2001年12月8日,在被告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从2001年12月8日至2005月12月8日连续五年向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缴纳保险费。5年间,麦某共计向友邦保险公司缴纳各种保费1万多元。然而,在麦某发生车祸重伤后,却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索赔无果的遭遇,万般无奈之下,麦某决定在今年“3·15”期间将友邦告上法庭,依法索赔。 艰难索赔——得到一份拒赔通知书! 2006年1月1日,麦某乘坐小车发生车祸重伤,被120急救车送往公明医院抢救,6日转往宝安区人民医院,2月5日转往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抢救,在车祸发生后的两个月时间内,麦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过全力抢救,终于拣回一条命,并于2006年6月30日出院。 出事前,麦某性格外向,无重大躯体疾病史、精神病及智力障碍病史,车祸后,麦某的身体、精神均遭重创。因为购买了意外保险,出院后麦某开始向友邦保险公司申请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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