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险并不一定“保险”,我办了多年的保险纠纷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涉及车辆的保险,原告基本都是按正常保险理赔程序得不到赔偿或得不到足额赔偿的车主。
车险“免责条款”要仔细看清
车主一般会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应该得到保险赔偿。而保险公司则拿出保险条款,一条条地指出保险事故中存在各种保险公司免赔情形。这时,车主要么认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些条款,要么认为这些条款排除了他作为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因而无效。
在这里,我想给广大车友提个醒,在购买车险时务必仔细看一下免责条款。虽然车险条款内容密密麻麻,但找出其中的免责条款一节并不困难,条款文字也大多通俗易懂。这对广大车友防范保险理赔风险是很有裨益的。
以下列举几种出现纠纷较多的几种情形,也许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注意是否足额投保。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均会建议投保人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新车购置价是购买一辆同型号的新车的价格,如果按此金额投保,理赔时不会被打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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