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投保后是否可以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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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7 18: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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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责任有许多规定条件和除外责任,违反这些规定或属于除外责任的,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投保后并不意味可以高枕无忧。
(1)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辆载物、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辆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b)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c)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d)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3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m。
e)载质量在1000kg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m。
f)载质量不满1000kg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m,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50cm。
g)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1.5m,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cm,长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
h)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