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的父亲是第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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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 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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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一天,陈父在村口不幸被此车撞伤,报案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称其父不是第三者,不对其负有第三者保险责任。那么,陈父能不能算第三者?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例分析:
在保险合同中,第三者是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叫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主要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在所有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责任免除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条款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这里的“家庭成员”应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配偶;一是居住在一起的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对于配偶来说,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一起,都应该互为家庭成员。对于后者,如果在财产上已经分割,经济上各自独立,那么,就不应该看作家庭成员了。
具体到本案,可以根据陈某与其父的经济户口是否独立进行划分。同一户家庭成员中的成员彼此不成为第三者,而分门别户、经济相互独立的成员之间应届于第三者。本案中,陈某与其父虽然同住,但经济相互独立,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确定第三者有一个原则:三者险不能让肇事者获得保险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