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学会合理的理赔 “车险第二年打折”优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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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3 16: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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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第二年打折”并不是以前简单的“价格战”,而是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车险的费率与被保车辆的出险次数和重大交通违章行为挂钩而产生一定的变动。“车险第二年打折”优惠的依据是“机动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这个条款,具体是说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无赔款优待的条件为:保险期限必须满一年;保险期内无赔款;保险期满前办理续保等。无赔款保险车辆优待的规定是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减少保险事故。如果出现了较多赔偿事故和重大违章,“车险第二年打折”就是“倒折扣”,也就是车险费率会上浮。
商业险“车险第二年打折”的情况是不一定的,各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如果想了解一下“车险第二年打折”的有关规定,不妨参照一下交强险条例中就“车险第二年打折”的相关规定。
交强险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交强险价格浮动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为“单挂钩”,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年来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下浮10%,第三年就下浮20%,第四年就下浮30%,最多只能下浮30%。但是如果第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不浮动;如果出险两次以上(含两次),就上浮10%。如果在上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第二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上浮30%。
与之相比,商业险的“车险第二年打折”情况一般是按照出险次数来断定的。因此,车主要学会合理的理赔,一些轻微的事故就不要向保险公司索赔。还要养成到平安车险网销平台等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站随时查看自己车险信息的好习惯,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