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额标准和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车船税政策导向作用
市财政局公布的上半年数据显示,今年车船税法及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来,新税额标准和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车船税政策导向作用。排气量2.0升以上的纳税乘用车数量仅是2.0升以下纳税乘用车数量的四分之一,但税收却占车船税总收入的42%。
根据车船税法及本市的实施细则,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由于车船税额调整和减征的双重因素,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2011年有50元到80元不等的下降,而这部分的乘用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70%;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提高了270元;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至少提高了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