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全险仅是保险公司及保险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口头语
“车全险”,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车辆出了任何问题都能理赔。然而,朱先生就碰到不能赔的情况--自己花60万买的一辆奔驰车,因遭遇大雨导致发动机进水,在4S店里修理花了18万元。等朱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朱先生的车子没有单独投保“发动机涉水险”而拒赔。朱先生不解,“明明买的是车全险,为什么不能全赔呢?” 对此疑问,承保保险公司的解释是,他的车子没买发动机损失险(俗称渍水险),所以不在理赔范围。
相关律师认为,车全险仅是保险公司及保险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口头语,而非保险合同中的专业用语。保险业务员在向客户推荐时应讲清楚其包含的内容,以免投保人产生误读。此外,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也要多看看保险条款。
新车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不愿赔修理费
朱先生是靖江人,去年7月,朱先生想买一辆奔驰作为礼物送给儿子。因为靖江当时没有奔驰4S店,父子俩专门赶到常州新北区一家奔驰4S店。购车时,4S店作为优惠促销,在60万购车价中赠送一项“车全险”。工作人员特别强调说是购买“车全险”。“当时销售人员跟我说,购买了车全险,出了什么事情都能陪了。”朱先生说。
车子开回去没几天,就遭遇下大雨。因为朱先生工厂地势较低,车辆涉水后发动,导致发动机受损。朱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了险,要求保险公司派人到场。可保险公司听说是因为发动机进水,而且涉水后发动,工作人员仅是在电话中做了简单询问,都没有到现场。
随后,朱先生把车辆送至4S店维修。4S店为车辆更换了发动机,维修费收18万余元。事后,朱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保险公司告诉他,他的车子因为没有购买发动机损失险(俗称渍水险),因此不在理赔范围。
保险公司:车全险并非指所有保险项目
朱先生又多次找到4S店交涉,4S店拿出当时的购车合同。合同中的其他协议中,明确写着“车全险”,但紧跟着后面是一个括号,里面写着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险种,并没有找到所谓的发动机涉水险。
既然不能全赔,为何在向客人推销保险时称为车全险呢?朱先生不解。对此,该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出具的一份说明中称,车全险并非指所有车辆项目。客户在4S店购买车辆时,常委托车行办理车险。由于机动车俩保险险别众多,多年来,在市场上已经形成共识,保险公司、车险代理单位及车主所说的“全险”,并不是指所有车险项目,一般是指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并不包括自然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保险公司称,绝大多数车主投保上述“全险”后,已基本能够满足车辆保险需求,对于自然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等在车辆承保中极少,一般都是投保人特别提出来时,保险公司及相关代理机构才会为其办理。
律师:能否不用“车全险”这个词
“车全险,顾名思义,应该就是涵盖车险的所有险种吧。”不少人对车全险几乎有着同样的理解。对此,朱先生也感到很不理解,既然车全险很多都不赔,为什么要叫全险误导车主呢?为啥不能改个名字?
一位从事车险服务的业内人士介绍说,其实,车全险并不是指涵盖所有车险的险种,而是“全”在其包括车损险、车上人员安全保险和第三者(车外人员)责任险。诸如发动机涉水险、划痕险,都是购买车全险之后附加的险种,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加以补充。
另外,据这位人士介绍,车辆涉水熄火后,不能发动,而是等待救援,否则将导致发动机汽缸内进水可能需要更换整个发动机。而作为车主方面,如果车主购买了“渍水险”,保险公司会理赔,但如果没购买,车辆涉水熄火后车主自行发动,在保险公司销售车险时已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虽然保险公司、4S店已对车全险非全险达成共识,但相关律师认为,这个词对车主尤其是首次投保的车主,产生误读甚至误导。因为车全险仅是保险公司及保险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口头语,而非保险合同中的专业用语。为此,他提醒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多看看保险条款。同时,根据保险法相关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销保险时,对于一些特别条款,应该履行切实的告知义务。鉴于对车主可能造成的误会,建议保险公司应该考虑将“车全险”不对普通消费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