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实施 大多数车主有望享受费率下浮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1-9 21:36:29    加入收藏

交强险开始实施的时间是2006年7月1日。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上两个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可下浮 20%”的规定,两年前成都第一批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如果期间没有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从今年续保时就将享受到交强险费率下浮20%的优惠。

大多数车主有望享受费率下浮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孙先生近两年的理赔只有一笔,那是一次单车事故(指不与其他车辆发生关系的事故,例如在小区里面不慎发生擦挂)。由于该事故属于车损险的赔付范畴,并不属于交强险赔付,因此,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孙先生可以享受到交强险的优惠。

记者获悉,孙先生这次投保总共花了3200,其中,交强险下浮20%后为760元。由于成都私家车主的安全意识较强,目前绝大多数车主都享受到了交强险费率下浮的优惠。据该公司日前对其1万多名会员进行的调查发现,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比例大约是7:2:1,即大约70%的车主下浮10%,20%的车主不浮动,10%车主交强险费率上浮10%。

费率浮动有争议 投保人可查询

记者了解到,由于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比例与车主上一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次数直接挂钩,因此,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少,就成为车主们关注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在出具保险单以前,应该向投保人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这个告知书上会详细列出去年车主发生的事故情况,具体到时间、地点、赔付金额等,这些数据全部来自目前四川省保险业协会的简易信息平台。投保人如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协会或者以前的公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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