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推出电话车险新版广告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太平洋车险   2013-1-21 16:20:26    加入收藏

  在喜迎20周年司庆之际,太平洋保险推出电话车险电台广告、报纸广告及栏花广告等系列新版广告,将于五、六月间在全国32个省市106家媒体进行投放。

  新版电话车险广告紧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以"陪伴20年,信赖20年"为主题,重新定位"省时、省力、省心",将"一个电话、保险到家"延展至"一个电话,服务到家",不仅在宣传策略上重点宣传"信•任20年"的司庆主题,同时在创意策划方面也力求有新突破。

  在报纸广告的创意中,以醒目的红色系车及车牌式的"电话车险服务号码"的组合为创意方向,突出强调"车"与"号码"的结合,更有效地向客户传达电话车险信息;在电台广告的创意中,以证言式的广告形式,分别从夫妻、女儿、老教授等人物朴实无华的话语中,传递太平洋保险"陪伴20年,信赖20年"的品牌理念,传达人物"选太平洋电话车险,省时、省力、省心"的体验式心声,再以"4006095500,太平洋电话车险,让你省省省"为旁白,突出强调"省时、省心、省力"的定位。

  据了解,司庆期间,太平洋保险还将充分整合户外大牌、灯箱、出租车、公交车、LED视频等各类户外媒体以及网络营销、EDM等媒介资源,推出新版创意广告画面,打造立体式的广告宣传效应,有效推进电话车险渠道的业务发展。

2013年4月11日

盗抢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分析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  (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