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交强险赔偿连亏费率是否会上调的回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多家中资财产险公司日前出具的交强险精算报告一致认为,2011年交强险赔付成本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所攀升,保单亏损将会进一步扩大,保费充足性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
赔偿标准的影响。人保财险的精算报告显示,人身伤亡赔偿标准中的死亡补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来确定。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较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10.9%;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19109元,增长11.3%,实际增长了7.8%。2011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0%。物价指数的上涨,尤其是工业品出厂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汽车修理行业价格的上涨,增加了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付成本。
另外,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并确定“同命同价”原则,这将加大人伤案件的赔付成本。
平安产险的精算报告则预测,2011年人伤损失将上升10%左右,但由于受交强险限额的影响,其赔付成本上涨幅度有所放缓,综合二者影响,预期交强险赔付成本同比上升3.8%左右。
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三年有余,若业务结构不发生显著变化,则费率水平将持续在某一固定水平,但由于险企普遍预计未来新车占比将有所下降,从而导致费率水平略有下降。这意味着,如果 2011年新车增速特别是私家车增速下降,将导致2011年新车业务占比下降,由于新车不享受费率折扣,新车占比下降将导致交强险整体费率水平下降。
交强险救助基金的影响。2010年开始,全国统一实行交强险救助基金,主要用来向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费、丧葬费无法获得交强险足额赔偿的受害者垫付费用,并为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家属提供一次性的困难补助。按照财政部及保监会通知要求,2010年提取交强险救助基金的比例为交强险保费收入的2%,交强险救助基金的提取会直接影响费用率,理论上,保险公司应相应调整定价的费用率假设,从而提高交强险费率。若平均费率水平未能相应提高,交强险业务的经营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
以“不盈不亏”为原则的交强险近年来却连年出现亏损,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告,2010年交强险更是以亏损72亿元创下交强险最严重年度亏损。交强险为何入不敷出?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赔付成本的上升,随着收入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交强险案均赔款和赔付水平还会不断上升,同时费率水平可能会进一步下降,预计2011年交强险保单亏损或进一步扩大。
数据:仅5家财险公司交强险盈利
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755亿元,赔付621亿元,赔付率比2009年增长 4.3%,33家经营交强险的中资财险公司亏损高达72亿元,而除了2008年交强险实现盈利外,2007年交强险亏损39亿元,2009年亏损上升到 59亿元。
据统计,在33家经营交强险的财险公司中,仅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等5家财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累计经营利润为正,其余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亏损,其中,人保财险2010年亏损33.2亿元,中华联合保险亏损8.96亿元,天安保险亏损5.56亿元,以上3家占72亿元总亏损额的66%。
而在历年累计经营利润上,中华联合财险亏损幅度最大,累计交强险业务经营利润为-30.49亿元,人保财险交强险业务累计经营利润为 -20.84亿元,天安保险在该业务上累计亏损也高达9.63亿元,国寿财险亏损8.06亿元,上述4家财险公司累计亏损69.02亿元,占总亏损额的 88%。
原因1:赔付成本上升造成亏损
为何以“不盈不亏”为原则的交强险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业内将其归结于赔付成本的上升。自2007年7月开始,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对于当年未出险的客户,次年可享受费率下浮优惠。据中保协统计数据显示,受此影响,续保车单均保费从2007年的1406元,降至2010年的1074元,降幅达 24%。经营3年后,每年有86%的续保车主享受费率下浮,其中61%的续保机动车享受30%的费率下浮。
另外,赔偿标准上升也加大了赔付成本。“近年来人员伤亡赔偿标准每年调整一次,且每年都有提高。”一位财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据统计,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了41%。此外,“交强险限额调整后,对赔付影响也比较大。”上述人士同时表示,自2010年起,交强险赔偿上限由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增加了交强险的理赔支出。
以平安财险为例,由于责任限额大幅提升及人员伤亡赔偿标准逐年提高,案均赔款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快速上升,从2007年下半年的3141元上升至2010年下半年的4025元,涨幅为28.1%。
原因2:政府干预导致赔偿增加
除此之外,上述财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车险负责人还进一步向记者表示,交强险作为公益性险种,往往不仅仅是根据合同来赔偿,很多时候都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如有的地区出现交通事故后,往往诉求法院处理,而在判决时又往往超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也不得不执行。“我们发现有的地区赔付率高,不是因为死亡案件多,而是法院从中参与调解,从而影响了赔付率,这种情况以外省居多。”这位人士补充说到。
原因3:人为做账转嫁成本?
据媒体报道,由于交强险执行“不盈不亏”原则,作为有盈利诉求的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保险公司真正看重的是出售交强险可为商业车险带来客户源。
因此,有保险公司有意识地将商业车险的成本转移到交强险成本上来,也就是故意做亏交强险。如同样是铺设在终端的人力成本和出车成本,既可以算在交强险上,也可以算在商业险上,而如果算在交强险上,将导致其成本增加。而交强险连年亏损,在政策上就存在着上调费率的可能性。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分支机构的财务要面向总公司,因此分支机构转移成本的可能性较小,“做了账还要进行说明,一般这样操作可能性小。”而从总公司的角度是否故意做亏给人看就不好说。不过他表示,现在每天的经营数据都要受监控,信息较为公开,因此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反映的数据还是较为客观的,但不清楚个别公司是否会故意做账。
2011年保单亏损或进一步扩大
记者从多家财险公司精算报告发现,保险公司对2011年交强险经营情况仍不乐观,多家公司一致认为,2011年交强险赔付成本将在2010年基础上攀升,保单亏损将会进一步扩大。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预计今年交强险亏损情况不会好于去年。”
平安财险预测,2011年人伤损失将上升10%左右,但由于受交强险限额的影响,其赔付成本上涨幅度有所放缓,综合二者影响,预期交强险赔付成本同比上升3.8%左右。
人保财险精算报告也认为,随着收入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交强险案均赔款和赔付水平将会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而根据费率浮动办法的趋势,续保费率优惠幅度将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惠幅度水平同时取决于新旧业务之间结构的变化,即如果2011年新车增速特别是私家车增速下降,将会导致2011年新车业务占比下降,由于新车不享受费率折扣,新车占比下降将导致交强险整体费率水平下降。综合分析,2011年交强险保费充足性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
太平洋财险精算报告也显示,“预计2011年保单年度交强险保费不充足的情形将继续延续。”
交强险连亏费率是否会上调?
对于车主来说,交强险连年亏损引发费率是否会上调的担忧。2007年,交强险“每年盈利400亿,存在暴利”之说充斥坊间,下调交强险费率呼声很高。在此压力之下,2007年7月开始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且于2008年2月1日下调该险种的基准费率,如与普通车主关系最为密切的是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其保费由现行每年1050元降为950元,且机动车的总保险责任限额提高达到了12.2万元。
而除了2008年交强险略有盈利外,近两年来交强险出现连续亏损,这是否意味着交强险费率面临再次调整的可能性?
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称,从行业来讲,希望交强险费率调整的呼声也有,但他认为,交强险费率调整可能不是简单的涨价,还可能包括很多措施,其中包括承保体系的变化,如保额和保费的综合考量,“不过这些还很难说。”
而中国保监会日前表示,下一步将在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情况下,推进交强险地区差异费率试点。据了解,保监会日前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并提出建立科学费率机制的思路与意见,同时,也释放了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的信号。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认为,地区差异费率应该不会特别大,但希望可以拉大被保险人投保费率差异,主要是根据出险情况,将现有的上下费率浮动比例拉大,如打折幅度从目前的7折降到5折,而在实施惩罚时,则将费率提升幅度从目前的3倍提高到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