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交强险赔偿标准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21 22:25:53    加入收藏
 2011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2013年3月3日

投保车险注意不要“骗赔”
    注意不要“骗赔”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