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指南基本常识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22 21:33:41    加入收藏
车险理赔指南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4月13日

车主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楚,注意规避潜在的风险
    案情实录: 2002年9月18日,开了29天货车的建德人姚某在330国道兰溪境内出了事。据交警记录,姚当时把车停在路边修理,但未设警示标志,被后面开来的一辆衢州货车撞出十余米。姚大脑挫伤,多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住院118天后,脱离生命危险。 交警去年年初认定,衢州司机负主要责任,姚负次要责任。去年6月20日,兰溪法院判决,衢州司机承担80%责任,赔偿24万元。 判决后一年多,医药费不断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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