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什么情况下保险理赔?人被车撞了理赔是否有期限?

 所属分类:  2013-1-27 14:36:53    加入收藏
被车撞什么情况下保险理赔?人被车撞了理赔是否有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有三种状况:

  一是能找到事故责任方,并且对方愿意主动配合。

  事故车辆若是投保全险,可以先通过交强险赔付,若是额度超过赔偿限额,余下部分可以通过商业险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残疾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必要费用;自费药部分不在汽车保险赔偿范围内(个人投保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覆盖)。

  二是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找到事故责任方的。

  这种情况在偏僻道路或夜间事故比较常见,也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最大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客户平时对意外有充分的认识,主动投保意外险并且附加意外医疗才能有保障;事故发生后若是最终通过交通队找到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先由事故车辆的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余下的部分应由车辆的驾驶人员或和车辆的所有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不承担逃逸事故的责任赔偿。

  汽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出险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三是对方无赔偿能力或交通肇事逃逸找不到事故责任人的。

  这种时候,受害方可以申请社保赔付,但是社保起付线以下部分和自费药及相关的误工费等都需要自己承担。

  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大家来说,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是先救人,在救伤者的这段时间,受害者及家属情绪受影响都较大,可能会忽略现场取证等一些法律问题。对于严重的事故,受害者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在交警扣车环节就取证、在交警处理环节就代理协商。另外,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前还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受害人确有困难,双方责任义务明确,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还可以提前要求赔付。比如医疗费,就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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