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通融赔案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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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7 1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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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通融赔案的管控
(1)按照市分公司通融赔案的管理规定,各支公司(部)、各分中心没有特殊、通融赔案审批权,特殊、通融赔案由市公司赔案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通融金额最高不超过该赔案理算金额的50%为限。
(2)自6月起,市分公司特殊、疑难、通融赔案审查委员会会商时间已从原来每月一次改为每两个月一次。
(3)通融赔案的审批与所属经营单位的绩效挂钩,原则上只对黄金客户、大客户、重要客户以及市分公司认为需要通融的案件开展审议。对私家车通融案件原则上不予受理。
(4)承保公司所上报的通融案件,必须填写真实、详尽的申请理由,提交齐全的各类赔案单证。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必须在通融会商会上对通融案件进行陈述,如不能到会的,则不予审议。
(5)自8月起,经审查委员会审议批准的通融案件,由理赔中心向赔案的提交支公司(部)发放通知书,明确通融金额和扣减利润金额并提出整改意见。通知书同时抄送财务中心。
2013年2月19日
平安电销引领车险行业进入服务创新周期 引领车险行业进入服务创新周期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平安电销“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的出现,将引领整个车险行业进入了一个服务创新的周期。“买车险不再单纯买产品,而是买的服务,或是一种享受。”
据悉,截至今年底,平安车险已向电话车险客户实施5000多起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而救援服务范围早已渗透至全国各个区域,除包括地级城市外,还囊括了大部分县级城市。
“此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的推出,很好地解决了‘远程交易后,客户关怀缺失’的问题。在该救援服务网络覆盖区域内,凡是投保平安电销的客户,一旦遇到故障,...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