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检车辆上路罚款200元并记3分

 所属分类:  2013-1-30 16:01:10    加入收藏

未年检车辆上路罚款200元并记3分

机动车不按期检验存在的安全隐患非常大,尤其是长期使用的机动车辆,由于其机械性能下降、部件老化,如果不按期进行车辆检验,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根本无法及时发现,也给车辆运营埋下了巨大的事故隐患。往往在行驶中一个小部件的故障,就会引发很大的交通事故,尤其在高速行驶中,一旦发生机械安全故障,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西安市车管所车管科杜韧分析认为,不按期办理车辆年检的原因很多,除部分车主交通安全观念淡薄之外,还有个别车主嫌麻烦,也不排除个别人为了逃避费税及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铤而走险。

没有定期进行检验的机动车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应该按照规定时限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否则因为未检验酿成事故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杜韧说,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还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同时,去年10月1日公安部出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013年6月27日

车险案例分析:“报废”车出险能否理赔
    王先生自称赔偿了两万元后,保险公司收回了他的事故车。他以为车辆被报废注销,没想到车辆由保险公司转给另一家汽车公司使用,仍然登记在他名下。限购令一出,名下有车的王先生无法买新车,于是起诉保险公司和使用其车辆的汽车公司,要讨回车牌号,并索赔1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王先生诉称,2009年11月,他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因修车费超过汽车的实际价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西城支公司说一次性赔付他2万元,车辆收回报废。今年年初他准备购买新车时才得知,这辆车仍在他的名下,由合...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