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用手机危险不危险?当然危险
大多数人都知道这点,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技术过硬。事实却不是这样,因开车用手机引发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的案例不胜枚举,在这细节上中招出事的往往是一些开车老手。
高速路上超速,也危险,十次事故九次快,但在某些环境下,比如“晚上,前十公里后十公里都没车”,“或者,看着一辆一辆车从旁边超过”,老手们都难以控制自己不去超速,都想“早点开回家休息”,都想“找一辆车来比比”,然而,致命的疏忽往往只是几秒钟。一次出差,在京珠高速上看到这么一句宣传语:“回家再晚,总比回不了家好”,说得很“绝”,却很实在。
不系安全带,开车没有比这更危险了,可是,很多的士司机、小货车司机要么不系,要么把安全带系得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做做样子。提醒他时,他甚至会信心满满地回答道:“就那么几步路,很快就到啦,速度那么慢,根本就不用系。”
开车不是一件小事,“武无第二”这句话用在驾驶上常常是错误的,虽然这两年来,汽车安全技术提升很快,ABS、安全气囊、可溃缩车架等已经成为大部分轿车的标准安全配置,但更为关键是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开在路上逞强是大忌。要玩车,没问题,可以找一个空旷的地方,想怎么甩尾,想怎么开高速,都没问题。
有句名言叫“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句话延伸到驾驶领域,很容易就可以得出“车祸死的都是老手”的推断。目前,没有相关的数据证明这点,但笔者在想,即使有出入,也不会差太远。因为新手们开车技术不熟练,战战兢兢,速度不快,至多是胡乱变线,刮刮碰碰;但老手们,要么不出事,要出就出大事。
开车不要觉得自己是个例外,任何时候都要小心翼翼:手机可以停好车以后再去打,高速就按照限速规定跑,系安全带这些细节更不能疏忽,不要等事故发生了,才在那里后悔,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2013年6月27日
事故双方车主在快速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民警许存才提醒各位车主,当遇到刮擦、磕碰等轻微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务必自行对现场进行摄像、拍照,随后以文字记录的方式填写《现场记录书》。在快速理赔服务大厅,当事双方在所有证据面前,对事故的过程“再演一遍”,这样方便驻点交警及保险公司的人员进行责任认定。
事故双方车主在快速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或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索赔申请书、维修发票;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另:B照以上提供体检回执,营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