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续保 修理费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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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1 11: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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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续保 修理费自掏腰包
案例回放:李先生的爱车保险期间到今年9月28日截止。国庆前夕,车险顾问打电话询问他投保日期时,一时忘带2009年保单的他,记不清保险日期,只记得是9月末,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10月1日开始。国庆前一天,李先生的车发生了刮碰,当他翻出保单准备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发现,去年旧保单截至9月28日,新保单起保日期是10月1日,中间还空出了两天,而事故刚好在期间发生。
专家点评:
车主之所以会吃这种亏,原因有分为两种,一种是车主疏忽大意,没去留意保单的期效。还有一种是车主明知保单过期,却抱着侥幸的心理,迟迟不去续保。
建议车主在办理续保手续时,一定要注意起保日期的连续性,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以李先生的续保时间为例,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9月28日24点,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9月29日凌晨0点开始。
2013年3月19日
保险公司车险定损黑幕六、个别定损员偷梁换柱 黑幕六、个别定损员偷梁换柱
事故车定损后,定损员原来定的是换件的价格,但到推荐的修理厂去修车,该换的没换,凑合修好了,反正车主又没在场,是修的还是换新的了,你根本不知道,当面就告诉你换的是新的,你还挺高兴呢,一再表示感谢。但就靠定损员和修理厂的关系,省下的一部分钱就返进了定损员的腰包了。另外,看是关系户来了,损失就给往高里定,乘机从中渔利,因为朋友也要返给我钱啊。...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2日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保险消费者呢? 深圳中国人寿吴经理经理建议,消费者走好以下三大步:
第一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许多购买了保险的客户反映因嫌麻烦而没有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从而导致了之后不必要的纠纷。作为无形产品,保险合同承载着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按照新《保险法》,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保险合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免除责任”等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做出的投保提示。
第二步:“合格”的消费者要对自己有所要求。部分消费者购买保险是出于侥幸心理,有的甚至在生病后通过隐瞒过往病情等手段购买保...
查看全文>> 强制性投保和承保
商业三者险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其整体承保率较低,2005年仅为35%左右。而“交强险”是我国法定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当车主买回汽车后,为避免各种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可选择各种车险,以提供各方面的保障。根据车险的投保情况来看,全车盗抢险是大部分车主们喜欢选择的险种之一。投保后,一旦发生车辆被盗抢的意外事故,车主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什么又是盗抢险不计免赔保险呢?
不久前的一天,车主樊先生花了十多万元购买了一台东风日产汽车。由于自己没有车库,总是停在小区中的露天车场中,总是感觉有些不踏实。听朋友介绍说,在车险中有一款全车盗抢险,可以为车主们提供车辆被盗抢的损失保险。由于车辆盗抢险的理赔中会计算一定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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