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保险为何统一购买?

 所属分类:  2013-2-18 15:55:39    加入收藏

新车保险为何统一购买?

当日,读者杨先生购买了一辆夏利经济型轿车,他手拿购车手续赶到于洪检车中心办理行车手续。首先,工作人员告知他要先买保险,并明确告诉他首次购车险必须要在检车中心指定的窗口购买。为何是强令性指定的呢?

检车中心工作人员讲了这样一件事:消费者陆先生曾经买了一辆“海南马自达”,由于曾经一段时间内该型号车很抢手,销售商先是提出收加急费。后经商讨,销售商表示不收加急费,但必须要购买三年的车险。陆先生心想,要不自己也必买车险,干脆就由销售商代买吧。于是,陆先生将七千多元的保险费交给销售商,并由销售商代为其办理行车手续。然而,不久后陆先生的爱车被剐掉了漆,陆先生马上拨打保险公司出险部门电话,可是,保险人员赶到现场后,查了老半天也查不到陆先生的保险底单。最后,经过保险公司仔细调查,终于得知谜底:原来,销售商压根儿就没将这笔钱转到保险公司,当陆先生质问销售商时,对方竟狡辩称还未来得及办理。最终,保险公司透露了实底,原来是销售商认为保险折扣太小,就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因此将陆先生的保险事宜一拖再拖。一位资深的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如果陆先生的车不出事,这笔钱有可能被销售商私吞。

另外,记者从检车中心了解到,有个别汽车销售商为赚取保险金,就私下制作假保单,用保险公司其他客户的编号套上私家车用户的名字。这样,一旦发生肇事,由于保险公司档案中无法查找到底档,再加上汽车销售商流动性大,找不到销售商的私家车主只有自认倒霉。

在车检中心买保险,杨先生感觉放心。但面对近10家保险公司及排队办车险的场面,杨先生还是无从选择,匆忙中他只好凭直觉挑选了一家保险公司。

2013年6月7日

责任认定书——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汽车出险后,如果是别人的责任,不能因为嫌麻烦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因为这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都有这样的规定。 专家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另外,双方事故经过交警解决,责任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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