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车主放弃追偿权,保险公司不赔

 所属分类:  2013-2-19 20:32:50    加入收藏
发生事故后车主放弃追偿权,保险公司不赔。车辆出险后,如果责任在别人,车主不能因嫌麻烦而放弃追偿权,因为这等于车主同时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车辆出险后且责任在对方,车主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索赔未果,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

2013年3月20日

减少“互碰自赔”的限制条件,大大方便了广大车主
    自2月1日交强险“互碰自赔”办法在全国推行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理赔细则。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士介绍,《深圳保险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理赔规则》已于2月15日出台并实施。 该《规则》首次突破了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以内适用“互碰自赔”的限制条件,大大方便了广大车主。   根据中保协的规定,“互碰自赔”是指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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