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骗保表面利己实则害己

 所属分类:  2013-2-19 21:12:52    加入收藏

表面利己实则害己

在骗保活动中,修理厂帮助客户二次碰撞伪造现场时,有时会发力过猛,可能会真的撞坏一些关键部件。而有些黑心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以次充好,维修不到位会留下事故隐患,如果事后酿成真的事故,车主悔之不及。

除了上述风险,每次理赔案件都会被保险公司记录在案,当车辆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时,如果买家翻查记录就会认为是屡次修理的病车,而影响报价。同时故意剐蹭车辆骗取小额保费,虽然一般保险公司会免予起诉,但从经济付出上看,多次报险会导致来年保费增加,甚至被保险公司拒保,车主往往得不偿失。

而从法律方面看,也会带来很大危害。相关法律专家认为,不少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法制观念淡漠,普遍对于车险骗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法律专家指出,车险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只要达到2000元就将会受到追诉,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是未经车主同意,修理厂故意扩大损坏谋求利益,车主可以以侵犯财产权的罪名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修理厂因为不是投保人或被保人,不属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主体,但其骗保行为归属于诈骗罪,同样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2011年8月20日

车险投保中的特别约定是什么意思?
    特别约定一般都是保险公司强加上的,这部分内容多为提醒内容或与保险合同有出入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有可能是保险免责的内容。常见的特别约定有: (1)盗抢险责任自新车上牌并批改后生效。 (2)出险时为营业性车辆免赔50%。 (3)划痕险自第二次出险后免赔10%。 (4)车辆维修工时费按照当地维修价格。 (5)医疗报销范围按照当地医保目录。 [注意] 在您签字前一定要再看一下这些特别约定,您的签字意味着认可这些特别约定。特别约定的效力要大于保险条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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